2025年实验实训管理中心资产自查实施方案
日期:2025-10-11 14:25:54  发布人:010340  浏览量:2

根据我校《关于开展2025年固定资产清查作的通知,实验实训管理中心将根据《江苏省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暂行办法》《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》相关要求做好本部门固定资产自查、自纠工作,实施方案如下:

一、成立实验实训管理实训中心资产自查小组

负责人:杜易、花蕾

成员:徐莹、石天阳、张丽、汤建红、朱建国、王焕忠、高彩莲、仲小翠、蔡银雪、江唯佳、唐强、蔡桂如、王苏祺、周翔

二、实训中心资产自查原则

1、坚持做到统一领导,归口管理,分级负责,责任到人;

2、做好仪器设备的管理,日常维护、保养和小修工作。要注意防火、防盗、防尘、防震、防磁、防腐等问题,落实安全措施;

3、仪器设备正常损坏或发生故障由使用单位及时送修,并保证在账设备的完好率在95%以上;

4、固定资产报废、报损问题,严格按照后资处要求进行。

三、实训中心资产自查要求

1、保证帐实相符。根据下发的个人资产管理核对账目,进行核对,有问题要及时提出并修正。

2、保证资产的完好率,有问题及时报修、报损。仪器设备的调拨、报废必须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。

3、资产跨系部的借用手续要完备。

4、单价在人民币5万元(含)以上的仪器设备应建立档案。

四、自查基准日

清查以2025年9月30日为清查基准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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