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填报2019年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绩效报告的通知
日期:2021-03-09 10:16:16  发布人:010103  浏览量:424

关于填报2019年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绩效报告的通知

 

二级学院、中心:

根据《学校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管理办法(试行)》(苏城建院2018年[7]号)规定,2019年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(见附件1)建成已超过1年,各项目组将全部实验实训室建设资料(资料清单见附件2)和绩效报告(见附件3)及于2021年3月20日前报实验实训管理中心徐莹老师处。


 

实验实训管理中心

2021年1月2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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